青海省青少年示范林柽柳种植抚育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Ⅱ(工程)2017-082
1.招标条件
本已由青海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青海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经阅【201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南北山;
2.2 建设规模:栽植1600000株2年生带营养钵的柽柳(只包括挖坑、种植,不包含树种材料费);
2.3 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新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园林绿化;
3.3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或农/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有效的资格证书等(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3.4外省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登记手续;
3.5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报名,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600.00元。
4.2报名资料提供
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料,现场报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且胶装成册(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必须按要求装订提供,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971-6263199
帐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105034082015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