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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海丰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业务用房(建筑装饰与水电安装工程)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海丰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业务用房(建筑装饰与水电安装工程)项目 批复文号海发改[2014]102号批复单位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东省海丰县气象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
项目名称 海丰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业务用房(建筑装饰与水电安装工程)项目
批复文号 海发改[2014]102号
批复单位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东省海丰县气象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海丰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业务用房(建筑装饰与水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丰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业务用房(建筑装饰与水电安装工程)项目,经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2014]1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海丰县海城镇西华路5巷59号;

(2)建筑规模及范围:一栋三层楼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及给排水工程等,项目工程造价1444777.86元;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1号),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①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的被委托人应为项目负责人本人须同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期内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③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证书原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⑤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原件或注册执业证书原件,以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拟派往该项目人员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所有人员所提供各类证书应与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资质相对应,同时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并提供原件核对(资质证书副本及身份证复印件除外),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资料封面须注明“海丰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业务用房(建筑装饰与水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海丰县气象局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海丰县海城镇西华路5巷59号 地址:汕尾市城区文明北路玉台山居B栋1梯2楼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660-8991250电话:0660-3292998

2017年11月20 日

发布人 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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