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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泮坑水库后湖亭廊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2017-389 1. 招标条件本梅江区泮坑水库后湖亭廊工程项目已由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梅区发科字[2017] 2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由除申请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区财政配套解决。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规模 :总建设面积约4000平方米,其中,在沿湖路基础上新建长约600米亭廊,建筑面积约2480平方米(含两个亲水平台及一座桥廊约80平方米);后湖部分种植景水生绿植(荷花等景观植物),面积约1200平方米;迁建沿路栏杆约600米,新增600米塑木栏杆;改造约10米长出水坝等其他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 2.3招标参考价:项目总投资681.7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39.80万元,工程设计费24.73万元和其他93.18万元; 2.4工程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泮坑水库; 2.5工期:设计工期1个月;施工工期2个月; 2.6承包方式: 2.6.1设计费按中标价总价包干; 2.6.2建安工程以中标下浮率按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人,即责任方;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和协办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含2家)):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以上。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自2017年4月1日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成员均需要提供)。注: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的有效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 4. 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报名 5.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按“附件一”的要求提供资料;其中《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需填写清楚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并盖章,并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报名资料由联合体各成员拟派施工、设计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5.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 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窗口报名(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 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3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元、图纸及相关资料费500元。合计15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 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753--219665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403-1404室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0-38480829/13822110934
日期:2017年11月22日
附件一:
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投标单位(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1式2份,不用装订,) | | 原件 | | | 2 |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考附件二) | | 原件 | | | 3 | 联合体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 | | 原件 | | | 4 | 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5 | 省外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6 | 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 | 原件备查 | | | 7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 | 原件备查(新版资质证书上有二维码标识的可不提供原件核对) | | | 8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 | | | 9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0 | 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证书,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原件备查 | | | 11 | 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2017年8-10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 | 原件备查 | | | 12 | 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8-10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本表所要求资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7、报名资料经招标代理单位核对原件后并双方签名确认。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体。 2、联合体主体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主体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