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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南冲电排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江门市江海区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南冲电排站工程),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江发改农经[2014]991号、江发改农经[2017]1158号,现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南冲电排站设计排水流量为35m3/s,6台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400KW,为Ⅲ等中型泵站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招标工程建安费约5111万元。施工总工期为21个月。资金来源:由江海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建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人员要求:①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第二代身份证;②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应为一级)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二代身份证、近半年(指2017年5月份至2017年10月份)社保证明,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③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水利类专业工程师2人、测量工程师1人、质量检测员2人、专职安全员1人、造价工程师1人,且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测量工程师须提供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上表述为准);质量检测员须提供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专职安全员需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造价工程师需提供造价工程师证;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其近半年(指2017年5月份至2017年10月份)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第二代身份证,且所提交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通过公开招标中标的至少壹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造价在3500万元以上(含3500万元)的水闸或泵站或泵闸或电排站类工程,业绩的认定时间以验收鉴定书颁发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补充协议所增加工程的造价不计算在内),该业绩必须能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息项目业绩信息栏中查询并提供查询网页的打印件。需同时提供中标公告(公示)网页打印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3.4财务要求:企业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有审计,提供完整的审计报告(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及附件(以具备资格的会计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公司、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项目经理此前(从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详见《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5月8日印发)。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亲临现场报名留存亲笔签名和有效印鉴,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5、报名及获取招标资料:
5.1报名需提交资料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资料每页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所有证件(含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核查;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5.2报名和获取招标资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6、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招标人:江门市江海区南冲水闸工程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五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0-3880712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0750-323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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