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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项目 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0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S-CG-1720-TZSH)1. 招标条件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批准,批复文号为:内水办[2017]5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S-CG-1720-TZSH)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批准,批复文号为:内水办[2017]50号,项目建设单位为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项目

2.2建设地点:土左旗境内

2.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4计划工期: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5月30日

2.5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监测系统更新改造、预警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以上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4.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3、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1座5055室

4.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备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具备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提供);

4.提交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5.购买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1座5055室。

5.3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2.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董朝龙                             电    话:1384714841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1座5055室(赛罕区政府旁)

联 系 人:吴坚                         电    话:0471-5169662  13947127940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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