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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农村牧区智能交通系统及视频监控深化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德令哈市农村牧区智能交通系统及视频监控深化应用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德政发改【2017】440号)批复,招标人为德令哈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资金来

德令哈市农村牧区智能交通系统及视频监控深化

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德政发改【2017440号)批复,招标人为德令哈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资金来源为市融资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德令哈市农村牧区智能交通系统及视频监控深化应用项目

 2.1项目划分:3标段。

2.2招标内容及规模:本次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前端感知系统、视频数据云存储系统、视频监控联网系统、边界接入平台、人脸抓拍识别对比系统、更换和新建道路红绿灯、道路红绿灯只能控制系统。前段摄像头和道路红绿灯分布建设在全市4乡镇和城乡结合部,后台设备建设在市公-安局。

一标段为:德令哈市农村牧区智能交通系统及视频监控深化应用项目;

二标段为:德令哈市农村牧区智能交通系统及视频监控深化应用项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三标段:德令哈市农村牧区智能交通系统及视频监控深化应用项目-新风系统及机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本项目检察-院出具的告知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公司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贰级(含)以上证书;省级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工程资质贰级(含)以上证书

3.投标公司参与本项目的实施团队项目经理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证,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和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投标公司为该人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情况: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相对应的资质总人数在3人以上(注:项目团队中应同时包含“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施工员”三种专业人员证书,若1人同时具有多项证书,将按1人计算,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投标公司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4、投标公司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转包、分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本项目检察-院出具的告知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公司企业须投标公司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贰级(含)以上证书和省级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工程资质贰级(含)以上证书

3、投标公司须提交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本项目检察-院出具的告知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公司企业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公司须提交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应以标段为单位,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不能兼中。

4.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22日至2017122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法定公休日除外),在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10窗口持以下资料现场参加报名。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公司介绍信及法人或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装订成册)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1000/每份、二标段800/每份,三标段500/每份,售后不退,且不支持邮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116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标文件递交地点: 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三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青海经济信息网》及《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海西州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令哈市公-安局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977-8206056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地  址:青海省德令哈市天峻西路东方凯悦大酒店9楼910室

联 系 人:沈女士           

邮  编:817099

电  话:0977-8213388          

    箱:2262814588@qq.com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西分行天峻西路支行

账  号:1702201000126005

 

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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