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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股份公司石泸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柴油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02-17172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石泸高速公路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02-1717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石泸高速公路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泸高速公路(红河段)工程所需的柴油,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石泸高速公路项目部,中标承建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红河段)项目。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是《云南省道网规划(2014-2030)》的省高网,即昆明到那坡高速公路(昆明-宜良-石林-泸西-丘北-广南-富宁-那坡)中的一段,石泸高速公路(红河段)起于红河州泸西县和昆明市石林县交界处红坡,起点桩号是K27+095,止于红河州泸西县逸圃镇,终点桩号是K51+735,全长24.640公里,设置立交互通3个,午街铺互通、泸西互通、逸圃互通,逸圃互通与在建的弥勒至泸西高速公路相接。石泸高速公路(红河段)途径红脸村、习龙村、午街铺、徐家村、上马街、小峨眉、圭落哨、高桥河、羊格黑、西华村、马发山、龙潭坡、逸圃村。全线拥有隧道2条,隧道单洞长845米,开挖方量20余万方。全线路基开挖方量470余万方,其中石方开挖预计在270余万方,预计砂石料开采130余万方。总计石方开挖400余万方。主线桥梁9084m/23座,其中特大桥1136m/1座,大桥7676m/18座,中桥272m/4座;桥隧比42.7%。

2.2 招标范围:

中电建路桥石泸高速公路(红河段)工程施工所需柴油。

2.3 采购数量:

具体数量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参数

单位

数量

1

柴油

0#

符合《普通柴油》国家标准GB252-2015,执行国五标准

8000

注:以上表中数量为本次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 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2.5 交货地点:石泸高速公路项目部施工现场。

2.6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为中海油、中石化、中石油品牌。

3.2 投标人为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所属销售公司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所代理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4 投标人具有柴油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有近三年(2015年至今)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供货业绩。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代理商和其所代理的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获得同一企业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4.2 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到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兰花交易中心)泸西高速公路项目部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石泸高速公路项目部设备物资部)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1000元整(¥壹仟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汇款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石泸高速公路项目部

收款单位账号:24069201040014914

开户行:农业银行泸西县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9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爱琴海购物中心北侧(维也纳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已办理合格供货商未及时处理招投标文件相关确认信息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石泸高速公路(红河段)项目部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兰花交易中心)石泸高速公路项目部

邮 编:652499

联 系 人:叶芾

电 话:13577539846

电子邮箱:793630820@qq.com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石泸高速公路项目部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泸西县支行

账 号:2406920104001491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7号楼7310室

邮编:100044

联系人:金翔

电话:010-58368948

九、监督机构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10-58368639,010-58367883

2017年12月21日

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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