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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第一批)
规划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丰顺县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第一批)规划设计(第二次),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17]129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丰顺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本次丰顺县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总面积为16000亩:其中人工造林10000亩,更新造林6000亩,项目总投资1275万元。
2.2招标范围:丰顺县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第一批)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周期为7日历天。主要工作内容为全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含丰顺县各镇林业用地的全线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和补充技术规范的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3 规划设计费:29.44万元
2.4工程地点:梅州市丰顺县各镇林业用地;
2.5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梅市林字(2016)45号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或广东省林业主管部门核准的有效营造林工程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需提供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企业在职人员的,应具有
林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最后一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为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应具有
林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书、退休证、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依据粤人发【2003】178号文规定,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程序在广东省转评为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2信誉要求:
3.2.1 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林业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企业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1)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 √来人报名(如下); x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附件2格式)
(3)、企业规划设计资质或营造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企业在职人员的,要提交 林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最后一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为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要提交
林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书、退休证、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以上(3)~(6)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查原件);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方为有效);
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
4.2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8日上午 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2017年12月28日
17:30 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x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于 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到丰顺县汤坑镇千江风情街市政大道246至250号四楼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丰顺分公司(联系电话:0753-6698588)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9:30
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大厅(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大厅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 丰顺县林业局
办公地点:丰顺县新世纪庄园路38号
联系人: 朱股长 联系电话:0753-661555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201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25918458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今年 月 日在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参加 工程报名工作,根据招标方
的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本公司、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 (全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用A4纸装订成册。
附件2:
承诺书
致丰顺县林业局:
我司 为丰顺县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第一批)规划设计(第二次)投标单位。本公司郑重承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证号: 目前无在建工程,否则本公司同意贵单位作出取消我公司本次投标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的处罚。行政监督部门认为情节严重的,依照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