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格根塔拉草原旅游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已由乌兰察布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乌发改审社字[2017]51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联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港中旅天创景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亮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格根塔拉草原旅游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亮化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四子王旗格根塔拉草原旅游中心内。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4标段划分:
标段号 | 标段 名称 | 设备 名称 | 数量 | 技术 规格 | 交货 地点 | 交货期 | 预算金额(万元) |
01 | 亮化灯具 | 亮化灯具 | 祥见招标文件 | 祥见招标文件 | 四子王旗格根塔拉草原旅游中心内 | 2018年5月20日前 | 91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照明灯具的生产或销售 ;
3.1.2具有类似工程亮化灯具设备供货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商、经销商和代理商的投标,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2月22日至 2017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华侨新村3号楼1单元19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生产厂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经销商或代理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以及生产厂家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注:以上报名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厂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可为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贰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港中旅天创景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乌兰察布市旅游中心(集宁新区体育馆四楼东北角)
联系人:张孝波
电话:18722432755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华侨新村3号楼1单元1901室
联系人:杨占兴
电话:0471-2533665
传真:0471-253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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