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省道S332线(原S221线)大埔县长治至太宁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梅市交字【2017】208号文批复建设方案,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梅市交字【2017】230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单位为大埔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大埔县公路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省道S332线(原S221线)大埔县长治至太宁段路面改造工程,全长16.00公里,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标准,工程施工图预算总金额为3709万元,施工监理费70万元。 工程起点位于茶阳镇长治,起点桩号为K0+000,途经党坪、花窗、湖塘,终点位于茶阳镇太宁,终点桩号为K16+000。 招标范围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督控制,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监理整体服务期:自施工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且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为止,其中施工监理期为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不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监理合同段,设置1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 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本工程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4.提交资料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2 月26 日至2018 年1 月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持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到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地址: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246号建设大厦九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地址: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 246 号建设大厦九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大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大埔县公路局 办 公 地 点:大埔县湖寮镇城北路102号 联 系 人:丘先生联系电话:0753-555305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正兴路香榭丽花园侧 联 系 人:李杨 联系电话:0753-2272111
2017年12月25日 附录1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资 质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附录2 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业 绩 | 近五年[1]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里程长度大于或等于15km的二级或以上新建、改扩建或路面改造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 |
注:1、近五年指2012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的项目为准。表中“以上”均含本数(下同)。 2、“完成过”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业主评定合格。 3、本文提到的交工验收是指交工验收或一次性竣工验收。 4、招标人如发现业绩有不实或做假,将否决其投标。
附录3 资格审查要求(人员最低要求)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总监理 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五年以上的现场工程监理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1 | | 2 | 专业监理 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1 | | 3 | 试验室 主任 | 持有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相关 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三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 1 | | 4 | 监理员 | 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路桥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监理工作2年以上。 | 1 | |
注:1、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自有人员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并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灌砂筒 | 直径150PVC | 套 | 3 | | 2 | 取土环刀 | | 个 | 10 | | 3 | 砼塌落筒 | | 套 | 1 | | 4 | 回弹仪 | 225型 | 台 | 1 | | 5 | 电烘箱 | | 个 | 1 | | 6 | 标养室 | | 个 | 1 | | 7 | 砂筛 | | 个 | 1 | | 8 | 石子筛 | | 个 | 1 | | 9 | 天平仪 | | 台 | 1 | | 10 | 砂浆试模 | | 个 | 10 | | 11 | 砼试模 | 150×150×150 | 个 | 10 | | 12 | 抗折试模 | 150×150×550 | 个 | 10 | | 13 | 全站仪 | | 台 | 1 | | 14 | 水准仪 | | 台 | 1 | | 15 | 电子称 | | 台 | 1 | | 16 | 弯沉仪 | 5.4米 | 台 | 1 | |
注:不需提供证明文件,中标人按要求提供所有试验、检测设备供招标人进场时核查。
附录5 资格审查要求(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要求最低)
序号 | 设备与设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要求 | 1 | 电脑 | 台 | 3 | 2 | 固定电话 | 台 | 1 | 3 | 传真机 | 台 | 1 | 4 | 打印机 | 台 | 2 | 5 | 彩色扫描仪(可扫描A3) | 台 | 1 | 6 | 网络连接系统 | 流量 | 10M | 7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 | 8 | 数码相机(500万像素以上) | 台 | 1 | 9 | 复印机(可复印A3) | 台 | 1 | 10 | 交通车辆 | 辆 | 1 | 11 | 会议室 | 平方米 | 30 | 12 | 办公室 | 平方米 | 40 | 13 | 资料档案室 | 平方米 | 10 |
注:不需提供证明文件,中标人按要求提供所有试验、检测设备供招标人进场时核查。
附录6 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财务能力 | 1.投标人在2014、2015、2016年中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少于100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申请人近3年中至少2年盈利。 | |
附录7 资格审查要求(诉讼和履约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诉讼和履约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 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梅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 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在最新一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公告中,投标人在广东 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 被评为D级。 5、投标单位必须通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企业法人代表、 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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