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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2017年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兴海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的(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兴海县2017年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全信(QH)2017—151-2进行

招标公告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兴海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的(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兴海县2017年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全信(QH)2017—151-2进行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海县2017年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第二次;

2、项目编号:全信(QH2017151-2

3、招标单位:兴海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4资金来源:申请援建资金

5、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6、招标内容:二标段:四轮垃圾车6辆,人力三轮车70辆、垃圾运输车

8 m?)(与压缩站配套使用)4辆、推土机1辆(与拉圾填埋场配套使用)

7交货地点:兴海县唐乃亥乡夏塘村、河卡镇白龙村、曲什安镇莫多村、龙藏乡赛日巴村、河卡镇加拉确旦村、曲什安镇团结村共六个村

8、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产品代理授权书和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持法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届时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登记备案后原件后返还,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留存备案;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以报名登记备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5、招标人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71227-2017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地址: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胜利路1号招银大厦三楼)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地点。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海南州藏族自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人:兴海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联系人:才旦本先生

联 系 电 话:0974-8582800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西宁市胜利路1号招银大厦三楼

报名联系人:蔡女士

      话:0971-8868108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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