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卡桑格.尼玛藏文化保护传播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青海卡桑格.尼玛藏文化保护传播中心项目已由湟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湟发改字(2008)0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青海卡桑格.尼玛藏文化保护传播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湟中县鲁沙尔镇
(2)招标内容:总建筑规模为3023平方米,主要建设藏族艺人习艺传授大厅、藏文化研究中心、传播展示大厅、现代电教与影视技术制作室等业务用房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2018.4.15-2018.12.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0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0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使用ca锁从网上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18 日 9 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1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青海卡桑格.尼玛藏文化保护传播中心
地 址: 湟中县
联 系 人: 廖先生
电 话: 13909717094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05室
联 系 人: 韦女士
电 话: 15597697376 0971-6287956
2017 年 12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