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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3〕344号和工程建设需要,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现对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二、招标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319624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20-3623426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20
三、项目概况: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value="64182"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641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value="288815.7"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288815.7平方米。包括11栋28-33层的住宅楼及裙楼、连廊和首层架空层等,带2层地下室,主要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公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等,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对石丰路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检测内容包括:(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含人防工程结构检测);(3)见证取样检测(外墙抹灰砂浆抗拔试验和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5)建筑节能工程检测;(6)智能建筑工程检测;(7)市政工程检测;(8)光纤到户工程检测。具体内容详见《检测工程量清单》。
3、工作要求: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 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甲方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的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乙方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甲方批准后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3)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4)清单中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程量,监督抽检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费用。
(5)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乙方已在合同清单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4、招标总控制价:5584956.30元(其中:(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3520844.00元;(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含人防工程结构检测)316700.00元;(3)见证取样检测(外墙抹灰砂浆抗拔试验和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314410.00元;(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430950.00元;(5)建筑节能工程检测344910.00元;(6)智能建筑工程检测76240.00元;(7)市政工程检测29139.00元;(8)光纤到户工程检测22080.00元);(9)暂估价21960.00元;(10)暂列金额507723.30元。
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综合单价都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总价及综合单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检测工程量清单》。
八、技术服务期限:从乙方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因甲方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时间顺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智能建筑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能力且承担的检测项目总金额大的单位为主办方,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见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已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日23时59分。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⑴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 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⑵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提供,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注:若联合体投标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签名。联合体单位可授权同一人作为授权委托人。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4、招标资料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电话:020-83196243,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0楼。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在组织本次招标工作中存在廉政问题的投诉,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人事处受理。
受理电话:020-83190717,
受理部门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1楼1115室。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监管机构及本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单位名称)、(乙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1、 (甲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乙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有关规定如下:
(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主办方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统一汇总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资料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主办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主办方: 负责(填写检测内容的一项或多项);
成员方: 负责(填写检测内容的一项或多项)。
(5)如中标,联合体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承担合同规定的联合或各自的义务、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b.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5)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4、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送业主壹份,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各壹份。
签订协议单位:
甲单位名称:(全称) (盖章)
乙单位名称:(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日 日期: 年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