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临城县蓝天体育公园健身中心项目已由临城县行政审批局以临审批字【2016】51号文件批准建设,核准文号临审批字【2016】51号文件,招标人为临城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临城县岐山湖大道中段北侧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4000㎡。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合同估算价:5641596.88元
2.6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政府采购。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投标人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齐缝章),报告有效期为7日。)
3.7、本项目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文件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小组人员:尹彦彬(甲方代表)李世卓、刘永朝、刘朝尊、武江涛、王旭东,赵娇娇、其中刘朝尊为招标小组负责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城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地址:河北省临城县歧山湖大道146号
联系人:尹彦彬
电话:0319-71911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8号美东国际A座11层
联系人:刘朝尊
电话:1563299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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