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综合试验室及试验设备用房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综合试验室及试验设备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承审批字【2017】302号批准建设,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于2017年11月30日核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承德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综合试验室及试验设备用房勘察
建设地点:承德市元雹线下河套村
建设规模: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综合试验室及试验设备用房项目计划占地面积18.28亩,总建筑面积约9810平方米。其中公路工程综合试验室3873平方米,试验设备用房3239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2698平方米。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的详细勘察(包括人防工程勘察)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勘察周期:自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3.4投标前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提交的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人登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并同时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17时00分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或登陆“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d.ggzyjyw.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5.招标文件答疑
(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7日17时前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及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同时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
(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17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遗上传至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答疑页面。
(3)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及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在线答疑或补遗公告或变更公告页面,并查看是否有延期开标的通知。该项目历史答疑记录及补遗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遗书与招标文件相违背的,以最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再向投标人发送书面通知,投标人不再就澄清和修改内容进行书面确认。
(4)无论潜在投标人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答疑或补遗公告或变更公告查阅相关答疑事项及补遗书,一律视为已知晓本项目的一切变更通知及补充文件(补遗书),所有因潜在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资料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未能及时参加该项目投标等所有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8日9:30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送至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平 联 系 人:田美辰
联系电话:0314-2271251 联系 电话:0314-20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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