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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段盾构隧洞穿越公明水库 3#、4#坝间山体实施方案安全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试验段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试验段盾构隧洞穿越公明水库3#、4#坝间山体实施方案安全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务院批准的《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提出的重要水资源配置工程,也是国务院要求加快建设的全国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试验段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全长1.666km,分施工工艺试验段和结构性试验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盾构隧洞外径6m,长度1.666km、公明水库进库闸和2座施工工作井。其中施工工艺试验段长1327m,目的主要为积累双层衬砌盾构隧洞施工以及洞内钢管运输、焊接、自密实砼浇筑等方面的施工工艺经验;结构性试验段长339m,为高内水压盾构隧洞全真模型试验段。本项目为试验段盾构隧洞穿越公明水库3#、4#坝间山体实施方案安全评估项目。 2.2服务期: 本项目安全评估服务期4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月,完工日期为2018年2月,最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试验段盾构隧洞穿越公明水库3#、4#坝间山体实施方案安全评估。 2.4招标上限价: 本项目招标上限价为人民币4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3.2投标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3.3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水利工程安全评估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签署页、合同工程规模及范围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或者被同一单位控股的投标人,只接受其中一个单位报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报名函(须盖章,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传真(或电子邮件)至我司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除图纸外,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双面印刷。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深圳特区报、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2号 联系人:徐先生/钟小姐 电话:0755-2217871218575063019 0755-2217873018826478782 电子邮箱:zsjgszb@guangdongwater.com
招标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