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薄板厂钝化剂、硅钢涂层液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项目编号:CGZX-1712-C05-B-108
2.项目概况
包钢薄板厂钝化剂、硅钢涂层液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序号 | 品名 | 规格 型号 | 技术标准与 要求 | 单价最高限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日期 | 交货地点 | 使用 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付款方式 |
1 | 钝化剂 | 三价铬 | 见招标文件技术协议 | 17388元/吨 | 吨 | 1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 | 薄板厂 | 薄板厂 | 4000 | 货到验收合格后根据包钢资金计划付款 |
钝化剂 | 六价铬 | 见招标文件技术协议 | 10388元/吨 | 吨 | 20 | 薄板厂 | 薄板厂 | ||||
2 | 无取向硅钢涂层液 | WZ-TM3 (相当于)
| 见招标文件技术协议 | 13075元/吨 | 吨 | 4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 | 薄板厂 | 薄板厂 | 50000 | 货到验收合格后根据包钢资金计划付款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标段1投标人需为本产品的制造商或品牌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品牌授权书);投标人必须具备2015年1月1日至今用于产能40万吨以上镀锌生产线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标段2投标人需为本产品的生产商;投标人必须具备2015年1月1日至今用于产能20万吨以上硅钢生产线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试验要求:中标人若为新进供应商必须进行试验(标段1试验周期1个月,标段2试验周期至少6个月),如果试验合格,试验产品按中标价结算;如果试验不合格,试验产品将不予结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200元,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建行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301房间
4.3.2邮件方式:
邮件发送至:bgzbzx01@163.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4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401房间。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等上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409房间。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监督单位: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信息大楼;联系电话:218923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河西工业区(原包钢物资供应公司院内)
联系人: 贾女士
联系电话:0472-218197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系人:王先生(文件售卖) 0472-2189621
陈女士(项目咨询) 0472-2189626
电子邮件:bgzbzx@163.com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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