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金属标识采购项目》已由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立项SC170650-10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现场。
2.2项目要求:详见技术文件《金属标识采购技术规格书》。
2.3供货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分批供货,供方接到供货通知后15天内将当批物项供货至指定地点。
3. 招标范围
遵循国家、行业有关法规、标准,在招标人统一管理下:负责完成金属标识的供货及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金属标识采购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3具备类似项目经验。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至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南路9000号商务合同处(综合办公楼406)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前1天需将领取人身份证信息发送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qipf@jnpc.com.cn),以便办理入厂通行证件。
5.2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文件:
1)填写并签字盖章的“投标回执”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正反印在一面);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正反印在一面);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经过当年年检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发售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9:00至2018年1月3日16:00。
5.4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填写“投标回执”(见附件)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将PDF版发送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qipf@jnpc.com.cn),投标人应将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应资质证明文件(扫描版PDF格式)随同“投标回执”一并发送。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回执”及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5.5 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截止到查询日之前10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按时提交查询结果、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10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导致废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查询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7.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人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24 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新综合楼413会议室(暂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南路9000号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齐鹏飞
电 话:0518-82207983
传 真:0518-82206180
电子邮件:qipf@jnpc.com.cn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连云港市核电站支行
账 号:4845 5820 9199
201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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