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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省道285线K8+400~K13+100、K81+462~K81+951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省道285线K8+400~K13+100、K81+462~K81+951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 批复文号茂发改交审函【2017】1186号批复单位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茂名市化州公路局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
项目名称 省道285线K8+400~K13+100、K81+462~K81+951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
批复文号 茂发改交审函【2017】1186号
批复单位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茂名市化州公路局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省道285线K8+400~K13+100、K81+462~K81+951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工程交易编号:2017156

1.招标条件

省道285线K8+400~K13+100、K81+462~K81+951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茂发改交审函【2017】11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 茂名市化州公路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两段,分别位于茂名化州市西北和南部,路线全长5.189公里,其中第一段为桩号K8+400~K13+100段,路基宽度11米,设计速度为60km/h,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属路侧险要路段,主要整治设计方案:完善行车标线,增设减速标线;增设限速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及指路标志;对路侧险要路段增设路侧波形梁护栏及太阳能黄闪灯。第二段为桩号K81+462~K81+951大山尾平交段,路基宽度23.5米,设计速度为100km/h,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属平面交叉路口,主要整治设计方案:优化平交设计,把原平面交叉调整为灯控式平交,并进行局部渠化改造及完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以上为暂定工程概况,实际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预算建安费(含安全生产费)及暂列金额合计约为118.66万元。本项目共划分为1 个施工标段,工期为60天。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各项工程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满足所承担对应本项目施工招标的资质、人员等要求,财务等其他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施工招标的资质及人员等要求表

施工项目

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

省道285线K8+400~K13+100、K81+462~K81+951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1、项目经理(含备选):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目前不得有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任务。

2、项目总工(含备选):高级工程师(路桥相关专业)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备注:路桥相关专业是指:桥梁、道路、公路、道桥等。

说明:1、项目经理(含备选)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3 本项目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状况:①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②没有被国家住建部或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茂名市交通运输局或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处罚且在有效期内(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认定时间以认定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④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⑤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了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D 级的企业;如果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无信用等级评价的,则在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D 级的企业。

⑥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⑦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6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廉洁准入条件: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如有)、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如有)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3年内,投标人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为 2017 12 28 日,潜在投标人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即可直接参与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见公告后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按指引“网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本项目”查阅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于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2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月18日11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1、2号楼三层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应当最迟于开标前一天书面函告招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且没有按时书面函告招标人的,视为不遵守投标规则的不诚信行为。如投标人出现不遵守投标规则的不诚信行为,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过激行为,或投标人在开标会现场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招标人将上述不良行为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茂名市人民政府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茂名市化州公路局

地 址:茂名市化州河西区北京路

联 系 人:尹工 电话:0668-7313097

招标代理: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迎宾路135号10楼

联 系 人:周工 电话:0668-2862738

茂名市化州公路局

2017年12月28日

发布人 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2-28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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