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高速公路工地信息化应用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RZZB-FJLT-2018002 ,招标人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本项目为高速公路工地福州段提供信息化管理应用服务,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视频技术、物联网技术,将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和工程管理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可以实现远程监控、办公、数据分析、过程管控、质安监管等于一体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化应用服务。具体招标内容:(1)监控中心服务,提供监控中心实现远程视频、视频会议与接入等综合应用。将远程视频监控、视频会议、接入监控中心显示。(2)视频监控服务,提供工地40处监控视频的远程监控与移动监控应用。在工地布设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接入网络并实现与福建省高速公路数字高清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对接,实现远程联网监控与综合应用管理。负责按要求联网接入本项目的总体信息化系统平台。(3)隧道门禁及定位服务,提供16条隧道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应用(隧道门禁、人员定位、LED屏显示)。主要功能包括:隧道门禁、施工人员定位、LED显示系统、报警设置、查询统计等应用。负责按要求联网接入本项目的总体信息化系统平台。(4)福建省高速公路综合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对接服务。提供福建省高速公路综合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对接服务。负责福建省高速公路综合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接口开发和对接服务。
项目预估规模: 324 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税率。
服务地点: 高速公路工地福州段
质量要求:合格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服务。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含增值税总报价限高324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45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清晰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经国税局官网查询为一般纳税人证明的网上截屏证明材料)。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施工团队应至少安排5支施工班组,并在30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安装。提供承诺及项目团队内施工班组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证明。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1个智能化项目案例,项目内容需包含监控类或门禁类建设服务内容,项目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相应合同关键页清晰复印件,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号、金额页及其前后2页,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订单)乙方或受托方名称必须为投标人本人,否则属无效业绩。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8 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投标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以上各条均由需求单位在评标阶段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具体的文件;对于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上述举证诉求等,必须在开标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出;
(7)投标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投标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 年01月 08 日至 2018 年01月 15日,每日09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完成供应商注册及绑定联系人手续并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网站服务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转2 。
4.4报名资料: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网上银行电子付款回单(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后由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6请投标人提前获取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IPASS客户端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获取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IPASS客户端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及参与电子开标。(详见附件:投标人电子投标所需进行的准备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数据电文的形式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年02月02 日09 时 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使用联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IPASS客户端将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完整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https://www.cuecp.cn。逾期上传的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02月 02日 09 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
5.3本项目需同时递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继续评审。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的应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仍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投标文件中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63号联通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联 系 人:庄美玲
电 话: 0591-87529682 18559116900
传 真: 0591-87520706 邮 编: 350003
电子邮箱:fjrzzb_1@qq.com
银行账号:116040100100090216 ;
开户名: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01月08 日
| 发布单位 :福州市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