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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青溪镇移民村道、文体活动场所、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大埔县青溪镇移民村道、文体活动场所、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17]323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该项目总投资902.37万元。道路维修及建设工程涉及铲坑村、河背村、虎市村、蕉坑村、青溪村、溪口村、下坪沙村、长丰村,总长7461米;路灯安装工程涉及虎市村、下坪沙村,共85盏;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工程涉及河背村、青溪村、青丰村、下坪沙村,总建筑面积2969平方米;饮水安全建设工程涉及下坪沙村,铺设水管380米,建设4立方米的蓄水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具体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程地点:梅州市大埔县青溪镇境内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116512.69元; 2.5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省外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登记; (4)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本项目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登记; (6)其他管理人员:造价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测量工程师具有测量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 (7)财务状况资料。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的复印件; (8)201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800万以上类似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 (9)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10)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投标企业信息登记不予受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以上要求中的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劳动关系的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一致。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自2017年7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通报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因该项目施工地点比较分散及偏僻(山区内)、工期紧,为保证该项工程的施工顺利进行,潜在投标人报名前,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需先到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踏勘现场后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其本人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52号大院9号楼12楼,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核实相关原件,并领取现场踏勘证明(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2),最后凭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证明到招标人单位(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梅州市大埔县坪石街,上午:9:30~10:30,下午:15:30~16:30(节假日除外))进行盖章确认。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本公告附件1《投标人报名资料一览表》所列资料于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 月15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提供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不接受报名。提供的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于当日8 时 30 分至 9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建设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盖章):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 办 公 地 点:梅州市大埔县坪石街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562012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水荫路52号大院9号楼12楼 联系人:古工、宁工 联系电话:020-37871723
2018年 1 月9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大埔县青溪镇移民村道、文体活动场所、饮水安全工程(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 | 原件 | |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 | 原件 |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4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原件备查(新版资质证书上有二维码标识的可不提供原件核对) | | | 5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 | 6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7 | 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企业技术负责人还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8 | 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9 |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市政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0 | 拟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二代身份证、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1 | 拟任本工程的造价工程师的二代身份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2 | 拟任本工程的测量工程师的二代身份证、测量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3 | 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的二代身份证、相应的岗位证书、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4 | 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的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5 | 201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800万以上类似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 | | 原件备查 | | | 16 |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告知函(开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 | | 原件备查 | | | 17 | 《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企业信息查询截图(省外企业还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的相关证明文件) | | 原件备查 | | | 18 | 自2017年7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通报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查询截图 | | 原件备查 | | | 19 | 现场踏勘证明书 | | | | |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其中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二份单独提交。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附件二 大埔县青溪镇移民村道、文体活动场所、饮水安全工程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拟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拟派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号: 于年月日已对大埔县青溪镇移民村道、文体活动场所、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相关证件已核查。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兹证明投标单位已到现场踏勘。 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盖章) 日 期:年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