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九月自采三剂计划
(项目编号:SHM-Z05-(2017)第063号)
二、招标人: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三、: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五、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六、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标段划分 |
1 |
碱性氧化铝 |
详见技术文件 |
立方米 |
8.3 |
一标段 |
2 |
磷酸氢二钠 |
吨 |
8 |
二标段 |
|
3 |
磷酸二氢钠 |
吨 |
5 |
||
4 |
醚后碳四脱水3A分子筛 |
立方米 |
38.66 |
三标段 |
|
5 |
醚化反应树脂催化剂 |
立方米 |
30 |
四标段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7.2.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并附网址,并加盖公章);
7.3. 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直投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相关资料证书复印件;
7.4.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如有失信记录将拒绝其投标。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发售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9.2招标文件购买地址:西安市解放路83号民安大厦二期五楼招标五部。
9.3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9.4购买人需携带(7.1-7.4)以上资料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铺装成册一套。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招标监管平台》、《陕西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解放路83号(东六路)民安大厦二期五楼招标五部
联系人:肖 倩,电 话:029-87386749,联系邮箱:hmjlzb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