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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饶平县浮滨镇宫下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改造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饶平县浮滨镇宫下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饶发改《2017》250号批复单位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
项目名称 饶平县浮滨镇宫下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饶发改《2017》250号
批复单位 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饶平县浮滨镇宫下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饶平县浮滨镇宫下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饶发改《201725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饶平县浮滨镇宫下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饶平县浮滨镇宫下村容村貌整治、文化广场、长廊、停车场建设、住房建筑整治、环卫系统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道路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三线整治工程 。招标控制价为: 20154545.6 元(暂定价)。

2.3招标范围:依据 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饶平县浮滨镇宫下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改造工程 施工图纸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

2.4项目建设工期: 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须同时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资质,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信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施工企业;

3.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此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高级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与投标时一致;拟投入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

3.4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及材料员等,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同时提供人员职称证、岗位证(或注册证)、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近一年)复印件(社保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报名时将网上核查);

3.5近3年财务状况处于盈利状态(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至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近3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名。应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法人单位均不得再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且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116 日至2018年 122 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如有授权委托,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B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岗位证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报名时将网上核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5)出具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参加当天开、评标会议的承诺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6)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附会计师事务所有效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签名的会计师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7)投标人近3年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8)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开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方为有效)(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9)提供拟投入该项目的设备清单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10)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zb.gd.cn可下载)。

(11)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投标报名附件1)。应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法人单位均不得再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2)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如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导致不能报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第(10)项单独提交。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资质证书除外)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核查。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日期,并标注“报名资料”字样。

4.3招标文件150元/套,其他资料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212 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潮州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浮滨镇政府路21 地 址: 饶平县黄冈镇惠泽里5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 系 人: 庄先生

电 话: 1353939055 电 话: 1355642900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81

相关附件公告(浮滨镇宫下村)20180115.doc
发布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1-16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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