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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丰顺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丰顺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批复文号丰发改审[2017]100号文批复单位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丰顺县人民医院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丰顺县人民
项目名称 丰顺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批复文号 丰发改审[2017]100号文
批复单位 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丰顺县人民医院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丰顺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监督机构: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单位:丰顺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八年一月

丰顺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丰顺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丰发改审[2017]10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丰顺县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建安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位于临近丰顺县人民医院停车场南面的丰顺县食品饮料总厂和丰顺县饮料厂。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勘察费:93.7175万元,设计费:332.6805万元,建安费:9287.20万元)。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地上楼层12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7000M2(地上建筑面积22000M2,地下建筑面积5000M2)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等建设任务。

2.3工程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

2.4建设工期720日历天

2.5承包方式:采用EPC(勘察、设计、建安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等)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

(1)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岩土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3)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成员)(2015年1月1日以后)至今承接过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勘察、设计、施工)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1)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

(2)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项目各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经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需填写清楚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并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各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6)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相关资料);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经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需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

(10)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祥见附件一);

(11)投标人(联合体成员)(2015年1月1日以后)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勘察、设计、施工)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以上 5.2款(2)~(11)项要求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5.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1 18 日至 2018 1 24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其他资料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丰顺县人民医院

办公地点:梅州市丰顺县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753-663339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86号之六201-18室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8689418852、020-87576487

日期:2018117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丰顺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doc
发布人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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