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广东省外投标人及其所有拟派参建人员均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根据汕检会[2013]1 号文,投标人须经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以上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开标之日前 2 个月内开具均有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公告发布及资料获取: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汕头建筑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2、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 www.stjs.org.cn /)下载。五、本次招标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 六、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办理投标手续。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召开开标会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总监)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评标时)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