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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项目临时用电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项目已经廊坊市行政审批局(廊审批函[201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新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临
1、招标条件:
本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项目已经廊坊市行政审批局(廊审批函[201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新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临时用电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临时用电设计项目,总计划用电量约9600KVA,回迁区35KV临时线路两回,采用钢杆同杆架设,由两回机场35KV临时线路T接引入,送至回迁区新建35KV变电站,为前期建设提供电源;再由新建35KV变电站引线至回迁安置区内,在回迁安置区内新建3座10KV配电室。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全周期配合。
工程地点: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项目位于北京新机场北侧,京台高速以西,西至北京界,北至即将建设的廊坊市规划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至规划纬十四路。
设计周期:设计周期15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是具备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01月19日上午8:30至2018年01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4.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6-606510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新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开发区科技谷园区蓝桉路26号
联系人:李海波、冯云
联系电话:0316-2029999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齐双从、马祖洁
联系电话:0311-83086832
邮 箱:hbzb2@163.com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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