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项目名称:2017-2019年度北京联通本地传送网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招标编号:JSZBZB2017162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
招标人拟启动2017-2019年度北京联通本地传送网工程建设任务,工程服务部分拟采用总包方式实施,项目范围包括2017-2019年度北京联通本地传送网工程建设项目及2016年度已立项但未实施项目。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本项目划分为 2个 标包。
标包 一 为:华为传送网设备工程项目总承包服务
标包 二 为:非华为传送网设备工程项目总承包服务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报名的标包数为 2 个,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2 个。
1.2 项目规模:
标包一:华为传送网设备工程项目总承包服务,投资规模预估为5642.22万元,最终以实际批复为准。
标包二:非华为传送网设备工程项目总承包服务,投资规模预估为774.78万元,最终以实际批复为准。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包一:详见投标一览表
标包二:详见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 地域覆盖:北京市内北京联通指定地点。
1.7 实施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至少24个月。
1.9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注册资本: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营业范围。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标包一: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中至少一条:
1、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有线通信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标包二: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中至少一条:
1、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有线通信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2.3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需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须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5 业绩要求:
标包一:
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5项单项业绩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且累计业绩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华为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施工(含集成、搬迁、改造、割接调整等)业绩经验;或者提供(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5项单项业绩金额在3万元(含)以上的华为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设计业绩经验。
标包二:
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5项单项业绩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且累计业绩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施工(含集成、搬迁、改造、割接调整等)业绩经验;或者提供(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5项单项业绩金额在3万元(含)以上的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设计业绩经验。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单项合同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将业绩合同信息填写至《业绩情况表》,并提供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及发票扫描件,已开具发票的金额须与合同对应付款比例一致。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公示中标人业绩。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6.1 项目经理资格: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项目经理;
(2)总承包资质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合格证书》B本,B本为“工信X建安”或“信X建安”开头;设计资质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项目经理须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1项(含)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并将其填写至《项目经理/负责人简历表》中,同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同类项目指:与本类似的工程施工项目,如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设计或施工项目。
(4)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正式在编员工。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人员填写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拟配备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5)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文件须包含“项目经理身份证、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劳动合同、在投标截止日前能够开具的最新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
2.6.2 施工团队要求:
(1)总承包资质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0人的施工团队(不含项目经理),其中施工人员至少17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3人。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合格证书》C本,C本为“工信X建安”或“信X建安”开头。
(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人员填写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拟配备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4)若投标人为设计资质单位且暂时无法配备满足要求的施工团队,须书面明确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为本项目配备相应满足要求的施工团队,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施工团队人员证明文件须包含“施工团队人员身份证、专业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在投标截止日前能够开具的最新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提供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6.3 设计负责人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名设计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须具有传输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2)设计负责人须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2个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并将其填写至《项目经理/负责人简历表》中,同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同类项目指:与本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如传送网类(即IPRAN、OTN、MSTP)工程设计项目。
(3)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在编员工。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人员填写至《项目经理/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拟配备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4)若投标人为总承包资质企业且暂时无法配备满足要求的设计团队,须书面明确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为本项目配备相应满足要求的设计团队,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设计负责人证明文件须包含“设计负责人身份证、专业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在投标截止日前能够开具的最新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
2.6.4 设计人员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8位设计人员(不含设计负责人),其中从事过UTN、OTN专业的设计人员至少2人,从事MSTP、电源、空调、光缆专业设计工作的人员至少1人。
(2)设计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在编员工。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拟配备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3)若投标人为总承包资质企业且暂时无法配备满足要求的设计团队,须书面明确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为本项目配备相应满足要求的设计团队,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设计人员证明文件须包含“设计人员身份证、专业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在投标截止日前能够开具的最新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须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7 施工仪器仪表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施工仪器、仪表及设备至少1套,每套中须包含但不仅限于光谱分析仪、色散测试仪表、OTDR、光源、光功率计、数字传输分析仪及数字网络分析仪、可调光衰耗器等。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施工仪器、仪表及设备填写至《拟投入的主要仪器仪表配置》中,并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如投标人暂无施工仪器仪表,须明确书面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配齐并提供前述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8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投标人须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5.投标人须在北京有常驻办事处机构,并提供办事处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提供驻地或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须为投标人)若目前没有设立常驻办事机构,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设立常驻办事处机构并提供前述证明材料,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6.评标过程中,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将清晰可辨的原件或原件扫描件送达指定地点或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1月 19日至2018年1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邮箱,并附上潜在投标人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邮寄地址及IPASS联系人、标书费汇款截图):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开户银行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3)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4)投标人必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申请项目报名与标书购买,具体流程如下: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通过审核后,在“项目参与”-“我的购物车”中完成标书款的支付,选择电汇支付。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递交(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 11 日 9 时 00 分。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投标人应在2018年 2月 2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6号
邮 编: 100032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6号
邮 编:1000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2办公楼10C1
邮 编:100036
南京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联 系 人:黄宇晖
电 话:13121130003
电子邮件:810121109@qq.com
开户银行:工行草场门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1615886
汇款备注:JSZBZB20171621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9日
| 发布单位 :北京市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