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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梅州中学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梅州市梅江区梅州中学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项目招标招标人:梅州市梅江区梅州中学受梅州市梅江区梅州中学的委托,对梅州市梅江区梅州中学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
梅州市梅江区梅州中学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项目招标
招标人:梅州市梅江区梅州中学
受梅州市梅江区梅州中学的委托,对梅州市梅江区梅州中学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QY18MJFGF0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梅江区梅州中学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资格标
四、采购数量:5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梅州市梅江区梅州中学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项目需求:
01.梅州市梅江区梅州中学北区食堂 5年
02.梅州市梅江区梅州中学南区食堂 5年
本项目确定2名中标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依此类推。中标分配如下:第一中标

候选供应商为梅州市梅江区梅州中学北区食堂的中标供应商,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为梅州市梅江区梅州中学南区食堂的中标供应商。
4、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③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26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11日09时00分(注08: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2018年2月11日09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 系 人:郑 工
联系电话:18096405707
邮    箱:180964057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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