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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桥幼儿园迁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4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柴桥幼儿园迁建工程勘察设计分别报价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项目编号:2018003-2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柴桥幼儿园迁建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编号:2018003-2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柴桥幼儿园迁建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分别报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柴桥穿咸路以东,南七路以南地块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新建建筑面积约5100㎡,新建规模15班
    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设(扩初)、施工图及二次深化设计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智能化、装修、景观绿化、室外附属及厨房等)和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配合工作
    招标标段数:1
    勘察设计费:约111万元(其中勘察费为36万元,设计费为75万元);预计成交额约81万元(其中勘察费为18万元,设计费为63万元)   

    设计周期:总周期40日历天。其中:勘察、初步设计(含扩初):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主设计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具有岩土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分别报价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4日 08:302018年01月29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www.blztb.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2.00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03月02日 10: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
       (2)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03月02日 16:00前,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06日 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即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即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在开标之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委会办公室网站“不良行为信息平台”栏目不良行为积分查询达到12分的,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的勘察、设计信用等级于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在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取得《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相应通过审核的岗位资格。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5)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乐红芬
    电话:13336865280
    传真:0574-87159923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周晓杰
    电话:0574-86781454
    传真:0574-86781440

    

 

 点击下面“网上报名”按钮,进入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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