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80124_100414207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招标人: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采购条件
项目采购人为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简介及服务范围
工程概况:张北50MW风电场项目位于张北县城西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6.8′-114°39′,平均海拔约1450米,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7500万元,年上网电量126480MW•h。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50MW,装设2MW型风力发电机组25台,每台风力发电机分别接1台箱式变压器,并接入35kV集电线路,经3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张北海子洼风电场升压站新建主变下,经110KV送出线路送出。
服务范围:协调张北县海流图乡郑家房村、乌土沟村、高家梁村场区道路、集电线路施工及风机吊装作业中遇到的突发情况,包括村民阻工等;协调施工过程中与政府有关部门及被征地人之间发生纠纷的处理,确保工程施工顺利开展。
项目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
3.应答人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4.采购文件的获取
●公开: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8年01月24日起至2018年01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四层咨询事业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40号)领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资料须知: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意向者,获取招标资料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4.3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200元/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首次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1日上午10:00。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首次应答截止时间。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40号一层会议室。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公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公开邀请方式,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等事宜。
7.采购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刘畅 刘文雅
电话:010-52262194 52262101
传真:010-52262125
电子邮箱:liuchang@heesc.com
帐户名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账号:0200296419200076050
2018年0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