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建设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
5、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5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3名监理员,其中要求 (1)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少由3名房屋建筑类专业、1名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1名机电安装类专业的人员组成,且每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2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职称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有其一能满足专业配置即可);(2)监理员必须具备有效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符合性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7、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已录入该档案;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以/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评标环节,其资质、诚信评价分数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10、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在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出具的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