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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胡杨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

   日期:2018-04-04     浏览:0    
核心提示: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胡杨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且己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投标。2.

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胡杨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且己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工程名称: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胡杨街棚户区改造项目;

2.2 批准文件编号:额发改审批审字[2016]14号;

2.3 项目编号:YHZB-EJ2018002

2.4 招标单位: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5 建设地点及规模: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胡杨街,完成胡杨街拆迁区内的基础设施恢复建设,栽植乔木26157株,地被30297平米,铺设绿化给水管网7473米,恢复透水砼路面19273米。

2.6资金来源:地方政府投资;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8 工   期:90日历天;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10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园林绿化施工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内容),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均要求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必须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应具有额济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账户未被查封、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被暂时取消投标资格),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8)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制。

注:(1)中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押证施工,待工程竣工后再予返还;

(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信息(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畅通,以保证有关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4 月 4  日至 4  月 8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额济纳旗温和小区南门5号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1、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企业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6)额济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审计报告;

(8)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发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

(10)联合体投标者必须携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11)报名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及二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2)项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4 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缴纳方式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中划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额济纳旗支行

    用户名称: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账    号:0614040929200042207

   4.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汇至指定账户(2018年 4 月 8 日17:00时前,以收款人 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 月 24 日9:00点,地点额济纳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714830975

地    址:土尔扈特街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323860112

地    址:额济纳旗温和小区南门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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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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