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综合业务楼(内科病房楼)二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委托,对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综合业务楼(内科病房楼)二次装修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综合业务楼(内科病房楼)二次装修工程
2、项目编号:NO.2018(XY)071
3、投资额:200万元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以及技术要求、答疑补充的全部内容。
5、投标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所投项目相应经营范围,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均需合格有效);
(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不得少于二项;
(8)、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一项;
(9)、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要求: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人资质要求的第5条(2)-(9)项(以上证件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携带原件核对)于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1日(北京时间10:00-14:00,15:30-19:00节假日除外)在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A座807室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
联 系 人:刘科长
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A座807室
联 系 人:崔瑞君 电 话:1357922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