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和静县巩乃斯镇巩乃斯郭楞村木屋采购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静县巩乃斯镇巩乃斯郭楞村木屋采购项目已由和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静县财政局以静扶办【201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和静县巩乃斯镇,建设资金: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和静县巩乃斯镇巩乃斯郭楞村木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静县巩乃斯镇巩乃斯郭楞村木屋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址:和静县巩乃斯镇巩乃斯郭楞村
2.3 建筑规模:木屋3座,每座约40㎡及配套设施;
2.4 工程投资额:30万元
2.5 供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内完成供货,并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及验收
2.7本次招标的范围:木屋的(含预埋件)供货、安装、售后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1)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此次采购项目所需设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3)具有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投标人报名时需到检察-院办理有效期范围内的《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地投标企业在企业当地办理。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6月30日至 2018年7月6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在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经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件按本公告要求进行审查合格后以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资格证件不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视为报名不通过,将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日:2018年6月30日至 2018年7月6日(工作时间),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巴音郭楞日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 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静县巩乃斯镇
地 址:和静县
联系人:张刚
电 话: 13565030505
招标代理机构: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华誉怡景苑4号楼1单元1102室
联系人:周君
电 话:18199226176
传 真: 0996—501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