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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部嘉东、嘉北料场道路硬化及增设车辆清洗装置项目车辆清洗装置制作安装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09     浏览:0    
核心提示:储运部嘉东、嘉北料场道路硬化及增设车辆清洗装置项目车辆清洗装置制作安装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GZ18075

储运部嘉东、嘉北料场道路硬化及增设车辆清洗装置项目车辆清洗装置制作安装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Z180752-CYBJD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储运部嘉东、嘉北料场道路硬化及增设车辆清洗装置项目车辆清洗装置制作安装标段(项目名称)已获批准建设。储运部嘉东、嘉北料场道路硬化及增设车辆清洗装置项目车辆清洗装置制作安装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储运部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项目该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储运部嘉东、嘉北料场道路硬化及增设车辆清洗装置项目车辆清洗装置制作安装标段 

    2.2建设地点:酒钢冶金厂区

2.3工程建设内容

1、 嘉东、嘉北料场3台车辆清洗装置制作安装(以施工图为准,按图施工)

2、 制作安装29处道路指示牌,尺寸大小及安装方式同厂区道路指示牌

3、 施工图清单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张数

设计单位

1

电气施工图

电施1-7

7

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车辆清洗装置给水管道外线

水外施1-4

4

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

车辆清洗装置

艺施1-8

8

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

洗轮机基础及水池

土施1-3

3

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

路灯基础

电施1

1

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注:1、本工程施工包括施工过程中经由及地下障碍物的清除等所涉及到的所有施工项目内容。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由承包人向设计单位获取,费用自理。

3、施工用动力能源介质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负责提供水、电、汽等介质接点。

4、本工程设计、施工包括施工过程中经由障碍物及地下障碍物的清除、特殊地基处理、以及确保不影响生产系统正常运行等所采取的必要措施所涉及到的所有施工项目内容,多余的土方、垃圾必须外运至酒钢垃圾场。现场挖出的废旧物资按照酒钢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注:具体施工内容及工程量以技术协议为准。

    2.4工程工期要求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本工程的工期,具体要求如下:

201881-------2018930  60日历天。

特别提示要求:

1)、承包方必须执行酒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工程建设管理文件》。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管理、技术人员与普通工人在着装上要有明显标志,以便项目部管理,否则项目部有权停工或对着装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清理出厂。

3)、施工人员自行车按项目部指定的位置统一停放,否则项目部有权清理出厂。

4)所有施工单位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否则项目部有权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及施工单位清理出厂。

5)、根据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酒钢厂区相关规定,入厂时需办理人员D卡,工本费50/人,同时收30/月绿化保洁费。

6)、承包方应承担所有设备、材料到货的卸货、保管、开箱检验。在卸货和二次倒运设备时厂房内(或外)起重和运输设备不满足,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7)、所有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输至酒钢指定的垃圾场,并承担垃圾处理费。(按酒钢润源收费标准执行。约172/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有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有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和相关经验工程,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项目经理要求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技术负责人要求中级以上本专业职称,专职安全员1名。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酒钢入围合格的施工企业。工商注册地不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进甘备案手续。

2)投标人须具有符合本工程的本单位施工管理和施工作业的持证人员、装备、技术、资金等。

3)投标人须先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签订标前技术协议后方可获得投标资格。

4)接受酒钢及招标人付款方式。

5)投标人须在酒钢集团内具有招标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近三年至少5项相关业绩证明。

6)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均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册在职职工,同时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并具有《注册建造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7)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现场施工人员专业配置应齐全,本标段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经理1名、现场专职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质量员、资料员不少于1名,其他各类专业若干名。          

8)严禁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9)财务要求:过去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11)业绩要求:有同类项目的建设业绩和相关经验工程,业绩良好。

12)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工程合同诉讼及不良记录。提供近3年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纪录及有关行政处罚情况的相关声明和证明材料。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状况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9日至2018713(等同公告发布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嘉峪关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726日上午9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诚信广场200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www.gsei.com.cn)、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ansubidding.com)、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ebpubservice.com)和《招标周刊》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钢集团储运部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

邮编:735100    方案技术业务联系人  王志庞   联系电话:18298974322 

招标业务联系人:王志庞

联系电话:0937-6711930  13993792438

电子邮件:wangzhipang@jiugang.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址: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  

 邮编:730010

    联系人:赵杰            电话:0931-2909705

    手机:18909472141

    传真:0931-2909705

    电子邮件:zhaojie88227@163.com

    户名: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账号:011540122000001194     行号:314821010019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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