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RHGC2018-056TCGK
1、喀拉哈巴克乡青岗村安全饮水工程经塔城市发改委以《塔市发改投资【2018】125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喀拉哈巴克乡青岗村安全饮水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喀拉哈巴克乡青岗村
建设规模:管网开挖及回填4070m³ 、入户土方开挖及回填16280m³、Pe管de110/0.8mpa-2000m、Pe入户管de20/1.6mpa-4000m、检查井5座、智能水表40块,围墙粉刷7000㎡。
工程投资额(暂定):45万
资金来源:自治区2018年“访惠聚”村级惠民生项目专项资金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18年7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10日 工期(日历天):118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册;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注:以上证件均需备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9、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4日(每天10:30—19:30时,北京时间)
招标人 :塔城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伟娜
联系电话:15809015553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