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叶尔羌河喀群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变更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18]6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标及工程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喀群引水枢纽位于叶尔羌河出山口处,地处莎车县喀群乡境内,距莎车县城65km,交通便利,为Ⅰ等大(1)型工程,主要由东岸总进水闸、东岸引水干渠、东岸进水冲砂闸、溢流堰、溃坝段、泄洪闸、西岸引水干渠(引水弯道)、西岸进水冲砂闸及上、下游河道段及交通系统等组成。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为(不限于):
2.2.1 工程施工标:
主要包括:护岸、泄洪闸下游防冲墙、导墙及西岸冲砂闸下游防冲墙槽孔混凝土的施工;施工道路;闸室、溢流堰、东岸总进水闸等建筑物的加固以及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验收移交前的运行和维护等。
2.2.2 工程监理标:
主要包括:本项目设计变更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工作的能力。
3.1.1 工程施工标: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独立承接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1.2 工程监理标: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近3年内独立承接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4日在新疆水利网(www.xjslt.gov.cn)对应的“招标公告”中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0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地 址:喀什市
联系人:吉永军
电 话:1530991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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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9号
联系人:何照青
电 话:13699396360
邮 箱:124273383@qq.com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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