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编号:XJCCTD20180716
1、裕民县村级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江格斯乡均朱热克村)
已经由辽疆指函字【2018】22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裕民县村级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江格斯乡均朱热克村)
工程建设地点:江格斯乡均朱热克村
建筑规模:新建600平方米的村级服务中心一座。
工程总投资额:暂定122万元
资金来源:援疆资金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8年8月8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8年11月 10日 工期(日历天):95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建造员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A证)、建造师(B证)、专职安全员(C证))。(以上证件均查验原件,留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
9、报名地点: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光明路花园街一道巷)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均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施工投标企业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裕民县江格斯乡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 斌 联系电话:0901-6856622 18197586806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