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现对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租赁
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租赁汽车为小轿车、SUV及商务车,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在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汽车生产、销售或租赁的企业(汽车必须为国产自有品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限制条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受到地市级及以上招投标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的,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在开标时由评委会审查,请供应商自行对照合格供应商条件携带相关原件参与投标。
五、标书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期间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6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8月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评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联系地址:乌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招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