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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24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天经发改项【2018】11号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鲁木齐市第十二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天经发改201811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小学,资金来自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小学

2. 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 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等)。

2.4本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

备注

hczb-2018-225

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招标项目监理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注册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

3.5、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3.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两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7、外省企业须获得《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项目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备案后不允许更换;

3.8、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31日

4.2 报名方式: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 领取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31日

5.2领取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小学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18999923234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03室

联 系 人:许蕊、王立娜

联系电话、传真:0991-2629781、18097782413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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