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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溪港(京广线-枫溪大道)黑臭水体综合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02     浏览:0    
核心提示:枫溪港(京广线-枫溪大道)黑臭水体综合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枫溪港(京广线-枫溪大道)

枫溪港(京广线-枫溪大道)黑臭水体综合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枫溪港(京广线-枫溪大道)黑臭水体综合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7]107号文及株发改招[2018]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株洲市今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枫溪港(京广线-枫溪大道)黑臭水体综合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株洲市芦淞区枫溪港京广线-枫溪大道段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860.06万元,其中工程费1554.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6.75万元,预备费88.5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源污染治理工程、内源污染治理工程、水质净化工程等。项目范围为枫溪港京广线-枫溪大道段,综合长度约2.2KM。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即为入围单位。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伍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83日至2018年823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网站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为2018 8  23   10   00,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今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99号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731-286852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01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0731-28207896

邮        箱:2719040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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