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瓷路二期(石子岭—车顿桥)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瓷路二期(石子岭—车顿桥)改扩建工程已经由醴发改[2017]40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醴陵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玉瓷路二期(石子岭—车顿桥)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2.2工程概况:拟建道路长1.31千米,宽32米,用地面积74.73亩,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包括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29489万元。工程建安费用9079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4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质量保修期结束,施工阶段工期约300日历天(具体施工服务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5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6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本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7 监理费用: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4.6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且在醴陵市辖区范围内同时担任不超过两个项目(含本招标项目且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它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省外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3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3.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将采用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23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3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731-23222628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醴陵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136174160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31-2367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