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昌吉州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昌吉州人民医院所需的检验试剂、医疗器械、常用耗材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询价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制造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领取询价文件。
一、询价项目名称:昌吉州人民医院检验试剂、医疗器械、常用耗材采购项目
二、询价文件编号:XJTF(XJ)2018ZF27
三、询价内容:
检验试4种:[1、心肌肌钙蛋白] [2、沙门氏菌属诊断血清30种][3、志贺氏菌属诊断血清22种][4、致病性大肠艾希氏菌属诊断血清15种], 医疗器械3种:[1、骨锤] [2、骨科老虎钳] [3、子宫刮勺], 常用耗材6类:[1、成人阻抗/PH锑电极] [2、血清β-羟基丁酸测定(血酮试纸)] [3、血清尿酸测定(干化学法)(尿酸试纸)] [4、腹带] [5、超声下麦默通穿刺针(超声引导乳腺微创旋切针)] [6、涤纶心脏修补补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3)以上产品属于耗材类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用耗材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医用耗材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医疗耗材产品注册证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以上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两个网站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2)-(5)项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7日(北京时间)
(每日10:30-13:30,15:30-18:30节假日除外)
六、谈判文件售价: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八、开标地点:昌吉州人民医院医技楼2楼物资管理科(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昌吉州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303号
联系人:冯元 联系电话:1529960777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项目联系人:徐乃东
联系电话:0991-4833033转8007
传 真:0991-4817590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