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国有林场改革结余资金用于生态林管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叶城县国有林场改革结余资金用于生态林管护项目已经叶发改【2018】33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林场改革结余资金。招标人为叶城县林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将洛克生态林1号井、2号井、3号井、4号井的沟灌区改为滴灌;2、建设三个管护站,每个管护站80平方米。
2.2本次招标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监理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具有独立签署合同及履行权力且履约能力良好的监理单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有意者请于2018年08月03日至 2018年08月07日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用工协议、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除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及企业主要人员及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无行贿犯罪证明、疆内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同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6个月的社保证明、监理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并请投标人备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到新疆金胡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以上证件、资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报名,同时到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并接受监督。通过报名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城县林场
联系人:张志国
联系电话:1980998568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胡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黎颖
电 话:1362998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