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西北处置场处置单元充填、单元外回填工程施工(招标编号:XHTC-GC-2018-0416)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招标文件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要求:
1、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西北处置场处置单元充填、单元外回填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单元充填、单元外回填工程等,主要包括:处置单元内码放一定层数的废物包后,需要按专用配方确定的自流平水泥砂浆将废物包之间的间隙及其与处置单元侧壁间的缝隙充填,待砂浆固化继续码放废物货包后再填充,依次类推;特别最顶部充填时要保证充填至距离处置单元墙顶部50mm处。期间,为了防止处置单元变形或者垮塌,在处置一定量废物后对处置单元外进行土方回填。
2、计划工期: 2018年09月01日-2021年12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3、质量要求:合格,要求符合项目建造设计文件,并通过验收。
4、计划投资:22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投标人处注册;
1.5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涉核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指2015年01月01日至今);
1.6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6日至2018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完成免费注册和报名。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收取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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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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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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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110902295610703 |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会议室。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和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乙1号
联 系 人:张博轩
联系电话:010-68068099转9115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联 系 人:文松超
联系电话:18636849977
传 真:010-63905988
邮 箱:xhzbhd@163.com
2018年08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