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第七小学学位建设工程已由江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8】66号文批准建设,以江发改许准字【2017】59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第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第七小学学位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
2.3 规模:1#教学楼3966.80m2、2#教学楼3966.80m2、综合楼6899.48m2、教学楼与综合楼连廊287.28m2、食堂和风雨操场2447.60m2、食堂和风雨操场与教学楼连廊131.34m2、门卫值班室50.16m2、建筑面积约17749.46m2,项目总投资约5481万元人民币,此次招标的房屋建筑、绿化、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等,投资约3488.12万元;
2.4 工期要求:30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的房屋建筑、绿化、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资约3488.12万元;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同上);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要求在有效期内,同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网上查询真伪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并提供2018年2月1日起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需提供网上查询单、同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网站的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社会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政府部门网站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检察机关证明。
3.10、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并对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湘建监督函〔2018〕6号文规定进行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或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1采用银行投标保函
5.1.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在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600000.00元),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1.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1.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1.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2采用现金
5.2.1、交纳形式:银行转账
5.2.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5.2.3、递交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专管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无效。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
银行账号:4305 0171 2308 0918 8888-4962;
开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银行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银行账号:8597 8999 9101 0003 1000 786
开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永州分行
银行账号:9558 8319 1000 0023 047
注:(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江华县沱江镇第七小学学位建设工程”,如果没注明“江华县沱江镇第七小学学位建设工程”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在2018年9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转入以上的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正常情况(无投诉情况)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无息)。
5.3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4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6.2、地点:江华县沱江镇豸山路金龙华苑卧龙园6栋5号(从豸山路入口往长征路方向上坡左边第二个门面,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3、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要求为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①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⑤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2018年2月1日起连续6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⑦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⑧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⑨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结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仅省外企业)。
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检验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为原件);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876632998@qq.com),发送后请电话联系,过期不予受理。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5、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州市冷水滩逸云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8627466303。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第七小学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597406689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14楼24房
驻江华地址:江华县沱江镇豸山路金龙华苑内卧龙园6栋5号门面
联 系 人:雷女士
电 话:15367536999
邮 箱:87663299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