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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2线玛多至色吾沟公路工程、省道218线河南至鄂尔哈斯桥(青甘界)公路改扩建工程公路交工前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2-16     浏览:10    
核心提示:S312线玛多至色吾沟公路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5】107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
 S312线玛多至色吾沟公路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5107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6173号文批准,省道218线河南至鄂尔哈斯桥(青甘界)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640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847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工前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玛多至色吾沟公路:

路线总长80.66793km,沿线海拔4500米以上。

1)尕日阿强咯曲至加巧折西哪段(K253+078~K267+536.81)路线起点位于玛色公路K253+078处,终点K267+536.81位于加巧折西哪,路线全长14.44473km

2)加巧折西哪至色吾沟段(K270+000~K336+711.118)起点K270+000位于加巧折西哪,终点K366+711.118在色吾沟接G215S308线曲麻莱至不冻泉公路)K262+955处。路线全长66.2232km

主要控制点:尕日阿强咯曲、巴颜喀拉山、加巧折西哪、加巧曲、秋智乡、色吾沟。

二、河南至鄂尔哈斯桥(青甘界)公路:

主线路线总体走向为由北向南,路线起点K0+000位于青海省黄南州河南县G213线(原阿赛公路)K238+800处,项目终点至鄂尔哈斯桥(青甘界)青海东侧,与甘肃省玛曲县Y602线玛河公路相接。路线从起点由北向南依次经过河南县优干宁镇、托叶玛乡、多松乡,由多松乡转为向东经过柯生乡至终点甘青界鄂尔哈斯桥东侧K114+320。主线全长113.820461Km(累计长链659.208m、短链1158.746m),支线总长24.819904Km(断链长8.599m)。项目路线全长138.640365Km

起点河南县优干宁镇(海拔3499.234m)、扎西样垭口(海拔2647.4m)、香山垭口(2842.8m)、托叶玛乡岔口(3623.5m)、多松乡(海拔3433.40m)、晒尔山垭口(海拔3705.98m)、柯生乡(海拔3992.45m)、终点鄂尔哈斯桥(青甘界)青海东侧(海拔3450.735m)。

1.2技术标准

.玛多至色吾沟公路:

全线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分别采用60 Km/h40Km/h,路基宽度采用8.5m。新建桥涵汽车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接长利用涵洞维持原荷载标准。

二、河南至鄂尔哈斯桥(青甘界)公路:

主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根据地形情况采用60Km/h40Km/h,路基宽度为10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1.3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S312线玛多至色吾沟公路工程及省道218线河南至鄂尔哈斯桥(青甘界)公路改扩建工程交工前质量检测工作,其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交工前质量检测工作。

标段

检测项目

检测段

全长

主要工作内容

JGJC-1

S312线玛多至色吾沟公路

K253+078~K267+536.81

K270+000~K336+711.118

80.66793km

试验检测机构独立对每个施工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交工前质量检测,并按此四种类别分别向业主提交《交工前质量检测报告》,并定期向业主提交检测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省道218线河南至鄂尔哈斯桥(青甘界)公路改扩建工程

K0+000~ K113+320

138.640365Km

(其中含支线24.819904Km

S312线玛多至色吾沟公路工程:交工阶段预计服务期:201941-2020731日,具体服务期以工程实际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省道218线河南至鄂尔哈斯桥(青甘界)公路改扩建工程:交工阶段预计服务期:201941-2020131日,具体服务期以工程实际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拟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JGJC-1

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等级证书、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在近五年内2014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交(竣)工试验检测工作(检测工程中须包括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的业绩。

注:1、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所具有的资质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但应提供该独立法人单位与其下属单位非独立法人机构隶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上述检测业绩可由单项合同或多项合同满足。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可合并计算。

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个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

②已经以独家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人之间不得再组成联合体;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④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⑤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财务、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

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3 投标人须与所投标段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

2.5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投标人信用等级被交通运输部评为A级及以上;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未列入 “黑名单”。

2.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潜在投标人于2019218日至2019 222,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详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6号(青海路达实业


有限公司203室)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下同)为201931110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 53号(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厅)。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青海交通网:www.qhjt.gov.cn、青海路达招标网:www.qhldzb.com上发布。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址: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22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

    编:810000                      邮   编:810008

人:张女士                      人:赵馨竹

   话:0971-3550512                电   话:0971-6787506

               真:0971-5513478

 

 

   

20192 15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   标段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甲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乙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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