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长沙经开区人民东路力都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19年2月22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下:
问题1:关于力都人民东路综合体项目投标表述的一些疑问 尊敬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领导: 感谢贵公司的信任,邀请我司参与力都人民东路综合体项目的投标工作,在接受到贵公司的投标任务书之后,我司认真通读并提出如下疑问:
1、地现状存在厂房等建筑,是否需要考虑拆迁;
回复:考虑。
2、可否提供贵司对该地块最后的策划成果;
回复:暂无法提供。
3、可否可以提供地块现状地形图;
回复:可以提供,详见本答疑回复的附件。
4、是否可以提供周边已建成地块的总图;
回复:暂无法提供。
5、是否可以提供规划要点及控规图,该地块距离机场较近,是否有航空限高或其他微博通道限高要求;
回复:可提供规划图,详见本答疑回复的附件;航空限高或其他微博通道限高要求详见规划图。
6、是否可以提供周边道路标高图纸,市政管网图;
回复:可以提供,详见本答疑回复的附件。
7、该片区是否做过城市规划,是否可以提供该区域的城市设计导则;
回复:暂无法提供。
8、东北角G2防护绿地是否可以优化设计,改变标高或者设置硬质活动广场;
回复:防护绿地不改变标高,保持原始地形地貌,可适当优化设计。
9、基地西侧存在高压线走廊,请提供高压走廊详细图纸(高度及位置);
回复:详见本答疑回复的附件,或现场踏勘。
10、设计院是否可以提供多个方案包含在一个方案文本中;
回复:只提供一个方案。
11、彩图中的字体是否有单独的要求,采用几号字体;
回复:无特别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标书中对于设计院最后成果的要求比较模糊,可否提出详细的要求:比如包装的封面要求,是否有统一的封面要求;提交成果需要多少本正本,多少本副本;正本是否要加盖骑缝章,提交成果包装成一个大包还是分开多个包装;电子文件提交要求,对采用的U盘有什么要求,需要什么格式的文件;
回复:招标文件中技术标正/副本封面格式取消,技术标部分为暗标不分正本和副本,其它按招标文件执行。
13、如不采用讲标的形式,可否安排播放电子汇报文件。
回复:不安排。
14、招标文件3.1.3条中提出技术标部分按“第五章”格式编制,是否为“第六章”?
回复:技术标部分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技术标部分要求编制,设计内容参照第五章设计条件及要求自行拟定。
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范围包含的弱电楼宇智能化设计具体是什么内容? BIM设计的深度范围是什么? 需明确装配式设计的范围及具体装配率。
回复:弱电智能化含楼宇智能管理、监控、网络、停车、广播、弱电机房等弱电设施设备。BIM设计范围原则上为全部建筑,具体按建设单位后续安排。装配率暂按长沙市相关要求考虑。
问题2:
1、请提供用地周边城市道路的竖向标高及市政管网图?
回复:详见本答疑回复的附件。
2、用地西面红线未与城市道路重合,如开口是否可占用西面红线外用地?
回复:暂按占用考虑,后期与行政主管部门协商之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3、用地北面的用地性质是什么,请提供用地周边的控规图?
回复:可提供,详见本答疑回复的附件。
4、独栋别墅办公是否有面积配比要求?是否可以做双拼?独栋面积是否有要求?
回复:别墅总面积按招标文件中要求,可以设计双拼别墅,无其他要求。
5、请问用地西侧红线外与道路之间的用地是否可以利用?
回复:不占用红线外用地。
6、请问本项目为电子标书,是否还需要提供A1幅面效果图展板?
回复:需要提供。
问题3:
1、周边道路均已建成,请提供周边道路施工图或者实测地形图标高。
回复:可提供,详见本答疑回复的附件。
2、规划条件书已过期,其中提到的设计依据《长沙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09号及其补充规定2012年3号,停车位配建标准长规发2015年53号文均已过期,请明确设计是否按最新颁布的长政发(2018)12号文《长沙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修订版。
回复:按最新版本的文件执行。
3、宗地图有效用地面积为47136.5平米,规划条件书净用地面积47144.3平米,二者矛盾,请明确净用地面积大小。
回复:按宗地图执行。
4、招标文件3.2.4和第五章3.5中明确了项目暂定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建筑名称和建筑面积,设计是否应与这些暂定的面积完全一致;另请明确投标报价的面积是否也完全一致?
回复:各项面积可适当调整,但变化不宜太大。
5、防护绿地上是否能设人行口及人行通道。
回复:可少量设置。
6、公寓楼及LOFT公寓是否采用中央空调?
回复:不考虑。
7、用地西侧的高压线,是否考虑下地?
回复:不考虑。
8、请提供该区域的最新控规图。
回复:可提供,详见本答疑回复的附件。
9、招标文件P123页(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与P124页(七)主要人员简历表备注内容重复,重复内容: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人员的注册证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请问是否取消其中一个表格提供的相关资料?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P123页(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备注内容:“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人员的注册证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10、招标文件未具体明确投标文件内容,最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是否为A1设计效果图4张及电子投标文件(GEF格式)的专用U盘两份(一正一副)?
回复: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存有电子投标文件(GEF格式)的专用U盘两份(一正一副)、方案设计效果图4张(展板);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1、招标文件P13页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二段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6.0.0(建设工程设计投标版)2018-10-30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并无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6.0.0(建设工程设计投标版)2018-10-30,请问是否下载其他版本软件?
回复: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修改为: 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6.1.0(建设工程设计投标版) (试运行版)2018-12-17。
问题4:
1、招标文件要求使用软件版本号: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6.0.0(工程建设设计投标版)2018-10-10,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只有: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6.1.0(工程建设设计投标版)(试运行版),请提供V6.0.0设计投标版?
回复: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修改为: 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6.1.0(建设工程设计投标版) (试运行版)2018-12-17。
2、招标文件P26页3.2.1设计费用清单是否指P87页“五、分项报价表”?
回复:招标文件P26页3.2.1条款中“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修改为“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同时按第六章中“五、分项报价表”填报分项报价。
3、招标文件P94页注中“投标须知3.5.5项”的明确要求在哪里?
回复:招标文件P94页注中“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没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投标人可以直接写无。”
4、技术标正本是否为明标?封面和扉页盖章要求是什么?是否需要盖出图章、注册师印章或签字?如有需要是否要办电子印章?
回复:招标文件中技术标正/副本封面格式取消,技术标部分为暗标不分正本和副本,技术标部分不能体现投标人任何信息。
5、本项目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专用U盘两份(一正一副),技术标副本为暗标均不能体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但商务标副本为明标,如技术标副本与商务标副本导入在同一个专用U盘中,是否会被视同为体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
回复:技术标部分为暗标不分正本和副本,商务标为明标,电子投标文件专用U盘两份(一正一副)的制作按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标与技术标导入在同一个专用U盘中不会被视同为体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
6、招标文件P96页注3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汇总成表是指企业业绩还是个人业绩?如为个人业绩汇总成表,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已有个人业绩体现。
回复:招标文件P96页注3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汇总成表是指个人业绩,个人业绩汇总在本人设计主要成果栏中。
7、招标文件P96页注4每个项目单独按顺序对应“本人主要设计成果”附表,请问是指后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回复:可以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纸质招标文件P86页开标一览表与电子标模块中的开标一览表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本项目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并要求填写大写和小写,以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为准,电子投标软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格式与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不一致的,请联系软件公司(招标公告上联系电话)解决该问题。
9、电子标模块的开标一览表中的备注要求填写的内容与纸质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方式有出入,请问是否需要填写?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
1、招标文件P43页投标人实力(20分),主要是对风景园林、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建筑装饰的专项甲级资质加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是完全具备以上4个专项设计资格和能力,而且在资质证书上也有明确的文字表述“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装饰设计、轻型钢结构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经查询,具备这些资质的单位均为少数大型国有设计院,所以此处加分项明显是在排斥一般设计企业及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也不符合国家相关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及资质管理政策。
回复:本设计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了风景园林、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建筑装饰工程等设计内容,招标文件P43页投标人实力(20分)此处“风景园林、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作为加分项进一步证明投标人的相关专项设计业务能力,而非资格条件,与本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不冲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资质证书上注明具有相关专项甲级设计业务能力的即可得分。
2、招标文件P41投标商务文件得分表中投标人类似经验、类似BIM设计经验、类似绿建设计经验加分均要求包含有酒店等内容才可加分,但招标文件P41-42页2、获奖情况(20分)和3、项目设计负责人(10分)对企业和个人的获奖加分中为什么又不需要是类似的酒店等设计项目获奖才可加分了?关于类似经验加分要求包含酒店,但获奖加分又没有要求包含酒店,甚至是房建项目都不要求了,试问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假如是市政道路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奖项也能在酒店设计招标项目中加分,连项目类型都完全不同的获奖加分的理由是什么?此奖项的加分设置明显存在不合理、不公平,还有明显倾向性。另湖南省2018年设计评优评奖到现在还未进行评定,此处设置获奖加分也具有明显倾向性,排斥一般投标人。
回复:招标文件P41-42页2、获奖情况(20分)和3、项目设计负责人(10分)中对企业和个人的获奖加分要求奖项为房屋建筑工程获奖,其它要求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