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澧县公-安局的委托,对临澧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精装修工程(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澧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精装修工程(第二次)
2.2 招标编号:DHCDJS2019-002
2.3 建设地点:临澧县安福镇寒溪村和龙溪村,朝阳西街南侧,西抵县法院审判庭新址,南接裕民路,东靠王家河路。
2.4 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约18916.23平方米,内容含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副楼)室内精装修(成套门安装,楼、地面铺装,内墙面饰面、天棚吊顶)及室内电气照明和户内给排水安装工程。工程额约17093702.34元。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279号文件规定
2.8 招标范围:临澧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副楼)室内精装修及室内电气照明和户内给排水安装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室内装饰甲级施工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室内装饰资质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室内装饰资质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证书》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室内装饰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册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甲级上岗证且无在建押证工程;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 04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从2019年 03 月 15 日~2019年 03 月 22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angde.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04 月04日 09 :30 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三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临澧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6-5800732。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澧县公-安局
地 址:湖南省临澧县安福镇人民街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736-555570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379号紫云天大厦2005室
联 系 人:郑静 杨军
电 话:0736-7715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