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莆田市医疗器械智能化物联网管理系统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莆田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21日 09: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2月20日 17:00至2019年12月27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1月1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810.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4-7972211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28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 0594-89099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莆田电商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市政南广场国投2号楼5层50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先生 0594-7972211 | ||
附件: | |||
附件1 | 莆田市医疗器械智能化物联网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docx |
福建莆田电商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医疗器械智能化物联网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市医疗器械智能化物联网管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PT20190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4-79722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283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0594-89099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电商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0594-7972211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市政南广场国投2号楼5层50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1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20日 17:00至2019年12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5天)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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